生產經營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及個人配備要求等各項管理制度,設立勞動防護用品專項經費。但有一些企業對勞動防護用品重視程度不夠、從業人員存在“怕麻煩”心理、政府監管不夠到位等原因,使得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不足

 

  1、個別企業特別是個體私營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對按標準配備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職工的勞動保護普遍未予足夠重視。一些企業負責人認為“有無勞動防護用品不影響干工作,管不了那么多”。如少數建筑企業,鄉鎮及個體企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不足的問題。

 

  2、有的企業未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專項經費管理制度及勞動防護用品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

 

  3、有的企業未按標準為職工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勞動防護用品投入不足。

 

  4、有的企業未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臺帳,有的建筑單位與施工企業未按要求在施工合同中明確有關勞動防護用品的條款。

 

  5、有的勞動防護用品“三證”不全或已過期或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甚至是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產品。

 

  6、個別從業人員自我防護意識差,在生產過程中未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一些建筑、冶金,機械造船電子企業的職工,由于沒有系統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對生產環境中存在的危險認識不足,不能按要求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甚至有的職工認為穿戴防護用品不方便,會影響工作。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改善對策

 

  針對存在的問題,應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抓好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工作。

 

  1、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規范各種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量化標準,積極在局內網站上發布各種相關信息。

 

  2、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充分發揮監管職能,提高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勞動防護用品重要性的認識,加大對勞動防護用品的投入,健全完善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并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抓好勞動防護用品執法檢查,對不按標準配備、不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勞動防護用品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整改和處罰。

 

  4、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加強相關行業的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工作。

 

  5、安監、質監、工商部門聯合監督檢查防護用品市場,從源頭上防止和杜絕不符合安全防護性能的勞動防護用品進入使用領域。

 

  6、繼續加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專項檢查,擴大檢查覆蓋面,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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